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恶意放弃有没有电话联系?

admin 路桥律师 2024年05月0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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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问具体是什么问题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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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原告可以放弃诉讼请求的。
诉讼请求的放弃是指在诉讼过程中,当事人放弃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全部或部分的民事实体权利请求。放弃诉讼请求源于当事人的处分权,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。
诉讼请求的放弃分为两种情况:
一是放弃部分的诉讼请求,
二是放弃全部的诉讼请求。对于诉讼请求的放弃如何处理,法律没有规定。
在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是,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,法院对放弃的部分不再审理;当事人放弃全部诉讼请求的,法院视之为撤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 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,有权提起反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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