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> 路桥律师 > 我送了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吗?

我送了别人东西可以要回来吗?

admin 路桥律师 2024年02月14日
法律分析:送给别人的东西,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。还能要回来。但是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上述情形。一般情况下,送给别人的东西是不能够要回来的。附条件的赠与,在所附条件发生后,可以要赠与的东西,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,并且受赠人明知是附条件的赠与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,而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和非交易性的特征,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本质上属于一种施惠行为,而且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,受赠人是纯获利益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送给别人的东西,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。还能要回来。但是具有救灾、扶贫等社会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上述情形。一般情况下,送给别人的东西是不能够要回来的。附条件的赠与,在所附条件发生后,可以要赠与的东西,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,并且受赠人明知是附条件的赠与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三十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,而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和非交易性的特征,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本质上属于一种施惠行为,而且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,受赠人是纯获利益者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送人的东西有权利要回的情况具体如下:
1、如果受赠人同意退还的,赠与人可以收回;
2、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的,赠与人可以收回;
3、如果受赠人存在不履行相关义务的,赠与人可以收回。
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有哪些
1、赠与合同是非经公证证明订立的;
2、只能由赠与人本人行使撤销权;
3、赠与不具有救灾,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道德义务性质;
4、只能在赠与财产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
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。
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、扶贫、助残等公益、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前款规定。
第六百六十三条
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:
(一)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;
(二)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;
(三)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。
赠与人的撤销权,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
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广州合同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杭州法律咨询 沈阳律师 廊坊律师 吉林市律师 宁德律师 楚雄律师 普洱律师 重庆律师 杭州律师 厦门律师 淮安律师 济宁律师 青田律师 南昌县律师 鹰潭余江区律师 宣城宣州区律师 芜湖繁昌区律师 广州花都区律师 博白县律师 太和县律师 天津西青区律师 盘州市律师 唐河县律师 曲靖律师 岳阳律师 台山市律师 武汉律师